我老家是川北一个小镇,91年老爸非要把我往学校送那会儿,还没有学前班,更没有幼儿园,所以我一开始就直窜一年级。那时候我只5岁多一点儿,大家可能怀疑,这么一小破孩学校能收吗?确实,管招生的老师一开始是不收的。但我爷爷是镇上非常有名望的老书记,在他的游说下,招生老师给我出题一道:你要是能把手从头顶上绕过去摸到另一边的耳朵,我就收你。当时我是使了吃奶的劲,可任凭乱抓乱跳,就是摸不着。但也许是这“傻”样把老师给逗乐了,他大手一抬,放俺入学了。
我跟爷爷一起住在乡镇府大院里,离学校很近,走路一两分钟就到了。这可比那些每天要赶几十里山路上学的同学幸福的多了。但那时候感觉不到这种幸福,唯一让我兴高采烈的是爷爷每天都会给我两毛钱的零花钱。这在当时可算是很“小康”了!要知道那时候非常好吃的、真正用水果汁做的水果糖才1分钱一颗。如果我再死皮赖脸、死缠烂打跟爷爷多要两毛,就能买一瓶用玻璃瓶装的那种橙汁汽水。别问我有关学习或者学费的事儿,还没这概念。有时候,爸爸会问我,“你为谁读书啊?”我一般是脱口而出“为你!”不是吗?他们成天都可以呆在家里,如此自由,却要把我“整”去学校里面,难道我不是最受罪的?
二年级转学了,去了老爸工作的镇。新老师见是这么一小不点,又是不要。老爸不停游说,老师却沉默不语。最后,他翻出一张画有若干符号的纸,问我上面是哪几个字。我朗朗念道“汽,手、口、水、果???”。老师很满意,笑脸一开,俺又过了这一关。谁叫俺命好呢,要是其他的字,没准儿我还真歇了,可这“汽水、水果糖”不正是俺天天见面的老朋友吗。二年级开学,我有了人生第一套校服,白底蓝杠的,很漂亮很喜欢,恨不得一年365天天天都穿着。那会儿可不是每个学校都能发校服的,因为我老爸在的这个镇发现了金矿,经济比较火,我们才能有这待遇(好像每套校服交了30多块钱)。这时候仍然没有学习的概念,每天能玩的时间一共才24小时,哪还有空闲管那玩意儿。但想来也怪,我的考试成绩几乎每次都能在班上名列前茅,有时候看着那些成天捧着个书本口中不断念念有词的人,心中也会有一股傲然之气油然而生。老爸也在政府工作,所以我仍然住在政府大院里,走路到学校仍然不会超过五分钟,这直接导致了我没有机会学自行车,每看到其他同学风驰电掣、招摇过市,我心里那个羡慕啊。在这个学校读完四年级,五年级开始的时候,我又转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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