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经,作家号称人类灵魂的工程师,是如普罗米修斯一样的人类盗火者,他们以播撒人类文明、宣传崇高的精神和道德理念,提升人的审美水平为己任,拒绝流俗,甘于寂寞,而如今,他们却公开宣称要,躲避崇高,极端者甚至说,我是流氓我怕谁,而更多的作家则从传道者的神圣位置退居到一个职业写作者的角色。而市场条件下,众多作家对文学作品的包装是迎合的,一些作家乐于在视听和平面媒体亮相,并且作家生活也开始公开化,甚至也如同其他行业的造星一样,恰当地安排一点绯闻出来,可以说对“明星作家”,大家已经见怪不怪。如此以来,文坛除了娱乐还有什么呢?
从山东省作协副主席王兆山“纵做鬼,也幸福”、“只盼坟前有屏幕,看奥运,同欢呼”的感叹,我们不难管窥隐藏其中的作家看客心态。而正是这种心态对作家责任进行了放逐。毫无疑问,作家应是先进文化的代表,除了艺术才能之外,更应具有敏锐的思想,高尚的道德情操,较强的人格力量,沛然盈溢的人文精神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感,即使充任不了读者的导师,起码也该是读者的朋友,至少不要毒化朋友,而要力争成为益友。但是,这一切似乎都成了社会和读者一相情愿的想象,而非作家责任的自我直立。“作家成为鸵鸟”就是明证。
谢有顺先生在描述当下文学界一些现状时说,所有东西都可以被消解、改造,具有破坏性的往往能获得很多掌声,夸张的言论受到媒体喜欢,有时为了达到关注度,甚至不惜一切代价。有位女诗人声称“衣服是诗歌中众多的枷锁,我就是要去掉这些枷锁”,于是在众目睽睽下宽衣解带上台裸诵。一位男诗人公开宣布“希望被富婆或者富姐包养”。那么,针对“纯文学作家只能当一只把头埋进沙里的鸵鸟”,在笔者看来,只能是作家的自我躲避和灵魂放逐,甚至是消极回避和自甘段落的表征。
但是,在这样一个浮躁的娱乐时代,追求沉淀,直面现实,引领社会,本是对作家的最基本要求。那么,文坛娱乐化下的作家自我矮化现象难道不应得到正视吗?或许,作家精神何以救赎和重生,并不仅仅是属于作家的命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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